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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
來源:
時間:2014年0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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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鼓勵優秀自費博士生申報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”。該獎學金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立。
2. 凡在烏克蘭攻讀副博士學位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,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,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自費留學人員,均可申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。
3. 該獎學金每年申報評審一次。申報時間以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通知為準。有關申報事項請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(http://www.csc.edu.cn)。
4. 教育處(組)負責組織該獎學金的初審,受理申報材料,組織專家評審并公示提名名單,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推薦。